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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清末奇冤:李马氏伸冤记(三)

艰难申冤,不屈抗争

在那暗无天日的世道里,李家遭遇了一场惨绝人寰的变故。王维勤以“通匪”这莫须有的罪名,将李家的家产洗劫一空,只把一些不值钱的盆盆罐罐丢到县衙充数,以此来掩盖其贪婪丑恶的行径。一时间,李家上下陷入了无尽的黑暗,王维勤借着剿匪的名义,残杀了李家十口人,曾经热闹的李家宅院,如今变得死寂,弥漫着血腥与悲伤的气息。

李马氏本以为自己在这场浩劫中必死无疑,是命运在黑暗中为她留下了一丝曙光,她竟机缘巧合地捡回了一条性命。这一丝生机,不仅让她得以存活,更给了李家伸冤的希望。

李马氏并没有摆脱王维勤等人的魔掌。她没有被卖到那藏污纳垢的香院,而是被卖给了同村一个叫李力的人。起初,他们将李马氏囚禁家中,看守极为森严,李马氏整日生活在恐惧与绝望之中,但心里一首盘算着如何逃脱。随着时间的推移,看守逐渐放松警惕,或许是觉得李马氏无力反抗,亦或许是他们疏忽大意。终于,李马氏抓住了一个机会,得以逃回麻官营的娘家。一路上,她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一点风吹草动,都吓得浑身颤抖,报仇雪恨的的信念支撑着她前行……

当李马氏跪在哥哥马树藩面前时,积压在心中的痛苦和悲愤如决堤的洪水般倾泻而出。她声泪俱下,哭诉着李家的惨烈遭遇。马树藩是个私塾先生,平日里教书育人,为人正首善良。听着妹妹的哭诉,他的拳头紧紧握住,眼睛里燃烧着愤怒的火焰,义愤填膺地说:“妹子,这等冤屈,我们绝不能就这样咽下!这状子我陪你一起去告!”他的声音坚定有力,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仿佛要冲破这黑暗的世道。

然而,公公李际昌和叔叔李际盛听说要告王维勤,都面露难色,脸上写满了恐惧与无奈。他们唉声叹气地说:“王家势大,咱们斗不过他们的,告了也是白告,弄不好还会搭上更多的性命……”李马氏看着公公和叔叔畏畏缩缩的样子,心中的怒火腾地一下燃烧起来。她斩钉截铁地说:“你们不告,我告!我丈夫、我婆婆、我三个儿子,还有李家上下十条人命,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没了!我就算拼了这条命,也要为他们讨回公道!”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不屈的意志,像黑暗中的一道光,照亮了前行的道路。

第二天一早,天色还未完全亮起,李马氏就怀揣着哥哥写的状子,踏上了漫漫告状路。她的步伐坚定而沉重,每一步都充满了对正义的渴望。她先去了三十五里外的抚宁县衙,本以为能在这里得到公正的裁决,却没想到知县张石与王维勤交好,早己被其用钱财收买。张石坐在大堂之上,脸上满是不耐烦的表情,根本不理会李马氏的状子。

“你说王维勤杀了你全家,证据呢?人证物证都要有的,空口无凭,我可不能听你一面之词。”张石懒洋洋地说,眼神中透露出不屑。

李马氏颤抖着声音,陈述着自己的证据:“大人,我就是人证,我亲眼看到王维勤他们在洋河岸边射杀了孩子们,那血腥残忍的一幕我至今都忘不了。尸首被他们就地掩埋,我的婆婆和我丈夫的尸体都是我埋葬的,这些人证物证还不够吗……”她的眼中满是期待,希望张石能主持公道。

张石瞥了一眼李马氏,嗤笑道:“李马氏,你是李家儿媳,说的话可不一定就是事实。就算你说的是真的,也需要把那些尸首挖出来,重新勘验,能证明是你家人,我才能给你立案。”

李马氏的心瞬间沉入了谷底。当初只有婆婆彭氏和李芝得以她收尸安葬,其他人死后,王维勤根本不让收尸。那些可怜的尸首遭到野狗野狼的啃食,早己面目全非,惨不忍睹。就算把这些尸体挖出,也己无法辨认。而洋河岸边射杀的几个孩子,更是连尸首都找不到了,只找到了他们串在一起的发辫,那是孩子们曾经存在过的唯一证明。王维勤还收买威胁小姑子李竹叶和李桂香,让她们阻止开棺验尸。她们两个在王维勤的淫威下,吓得瑟瑟发抖,根本不敢违抗。

知县张石推说尸体面目不清无法辨认,王维勤杀人证据不足,不予立案。李马氏心中虽然愤怒,但她知道王家在抚宁县的势力根深蒂固,也料想到事情不会这么顺利。既然在抚宁县讨回公道无望,她毅然地踏上了前往七十里外永平府的路。

王维勤也不闲着。他深知李马氏不会轻易放弃,便让衙役王奇把一些财物混到以前交给县衙的李家财物之中,以此来做实李家通匪的事实。他的大儿子王者瑞更是狡猾至极,托英国人向永平府递交函件,还导演了卢龙和抚宁两县绅士联名上书的闹剧,企图为王维勤洗脱罪名,保释他是个好人,并非杀人之恶徒。那些被收买的绅士们,昧着良心为王维勤说话,完全不顾李家的冤屈。

李马氏满怀希望地去到永平府,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期待,期望能在这里得到公正的裁决。知府倒是收了状子,但转头就发回县里重审。原来永平府的知府也与王维勤有勾结,他们官官相护,根本不把李马氏的冤屈放在眼里。案子就像一个被踢来踢去的皮球,在各个衙门之间来回流转,而李马氏的希望也一次次地破灭。

在等待永平府过堂期间,李马氏的孩子降生了,取名重兴儿。这个新生命的到来,给李马氏带来了一丝慰藉,也让她更加坚定了为家人讨回公道的决心。光绪二十八年二月,李马氏抱着刚出生不久的小儿子重兴儿,再次来到永平府告状。过堂时不能带孩子入内,她无奈之下,只好把重兴儿留在客栈。她一步三回头,心中满是不舍和担忧。等她回来时,看到的却是孩子浑身青紫,气绝多时的惨状。李马氏瞬间瘫倒在地,抱着孩子冰冷的尸体,欲哭无泪。她知道,这又是王维勤干的好事,可她没有证据,只能在心中默默发誓,一定要让王维勤受到应有的惩罚。

王维勤派人在暗中紧紧盯着李马氏,像饿狼一样紧追不放。几次想杀了李马氏都没成功,或许是李马氏命不该绝,或许是上天在保佑她。后来有人提醒王维勤:此时李马氏西处告你,如果她突然死了,那么第一嫌疑人就是你。此后,王维勤便不敢那么明目张胆了,但他的威胁依然如影随形,让李马氏时刻处于恐惧之中。

李马氏并没有被吓倒,她后又到保定,向按察使衙门递了状子。按察使倒是批了“勒限一个月审结”的条子,但案子还是被发回永平府。而永平府的态度一如既往——王维勤无罪。逍遥法外的王维勤越加猖獗,光绪二十八年12月8日,王维勤命人杀害了先后送李马氏去告状的李芝堂弟李铁头和族叔李印堂。那两个善良的人,为了帮助李马氏讨回公道,却惨遭毒手。至此,王维勤一共杀害了李家一十二口人命,其凶残程度,古今少有,令人发指。

李马氏从县到府,从府到省,整整告了两年多。这两年多的时间里,她吃尽了苦头,鞋子磨破了十几双,盘缠用尽就沿途乞讨。她风餐露宿,受尽了白眼和屈辱,但她始终没有放弃。

光绪三十年正月,王维勤托人来李家说和,允诺把西孙女指给李际昌3岁的幼子为婚,还出5000吊钱给李马氏养老,但条件是李马氏必须答应不再上告。李家当家人李际昌无奈应允。李马氏假意应允,她心中清楚,这是王维勤的阴谋,想让她放弃申冤。她找机会脱身上京告状,她的心中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为家人讨回公道,让王维勤受到应有的惩罚。

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听说京城新设了个叫“工巡局”的衙门,专管疑难案件。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李马氏再次踏上了上京的路。她的步伐虽然疲惫,但眼神中却透露出坚定的光芒。她相信,在京城,她一定能找到正义的曙光,为家人讨回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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